依菸酒稅法第7條規定,菸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下同)1,590元。
二、菸絲:每公斤徵收1,590元。
三、雪茄:每公斤徵收1,590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1,590元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取其高者。
另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非屬賦稅範疇),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1,000元。
二、菸絲:每公斤1,000元。
三、雪茄:每公斤1,000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1,000元或每千支1,000元,取其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