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獎人為外國人者,則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填寫:中獎金額、電話並加蓋印章或簽名,另須於領獎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辨別。 2.若中獎人為執行業務者(例如律師事務所、牙醫診所等),則除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填寫:中獎金額、代領人電話並加蓋印章或簽名外,另須加蓋執行業務單位章並出示代領人及執行業務單位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