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5年3月2日台財稅字第11400697720號令
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
2.
115年3月4日台財稅字第11400690240號令
訂定「114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3.
115年3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504541190號公告
公告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汽油及柴油3項貨品貨物稅應徵稅額。
4.
115年3月19日台財稅字第11404689800號令
核釋「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24條第1項第1款有關「1年內有相同違章事實3次以上」之認定原則。
5.
行政院115年3月25日院臺財字第1150003582號公告
公告自115年4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6.
115年3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0號令
訂定「稽徵機關核算114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7.
115年3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1號令
訂定「114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8.
115年3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2號令
訂定「114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