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年5月6日 台財稅字第11304565270號令
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名稱並修正為「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2.
113年5月8日 台財稅字第11304540510號令
修正「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
3.
113年5月13日 台財稅字第11304557590號公告
公告新增個人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7條之2規定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4.
113年5月23日 台財稅字第11300562680號令
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11點、第14點,第11點自即日生效,第14點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