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政部114.10.01
台財稅字第11404641210號公告
自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汽油及柴油3項貨品貨物稅應徵稅額。
2.
財政部114.10.02
台財稅字第11404638910號令
廢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釋示函令。
3.
財政部114.10.03
台財稅字第11404637860號令
核釋114年版「所得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原則。
4.
財政部114.10.07
台財稅字第11400613020號令
修正「信用卡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3點、「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4點、「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4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5.
財政部114.10.09
台財稅字第11404646210號令
核釋114年版「營業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原則。
6.
財政部114.10.14
台財稅字第11400608960號令
廢止財政部89年6月9日台財稅第0890036052號函。
7.
財政部114.10.16
台財稅字第11404641930號令
新增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至第4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自113年7月1日生效。
8.
財政部114.10.16
台財稅字第11404641660號令
核釋納稅義務人列報人工生殖技術療程之醫療費用,得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規定。
9.
財政部114.10.27
台財稅字第11404638660號公告
公告個人依114年5月7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