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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今(25)日第4009次院會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增加受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度,以減輕育兒家庭之經濟負擔。

財政部說明,為因應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並配合行政院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該部擬具「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

二、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納稅義務人於116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減除。

財政部表示,上開草案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新臺幣80億元。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草案,期早日完成修法。

新聞稿聯絡人:邱專門委員筱惟
聯絡電話:(02)2322-8122

發布日期:115-06-25 更新日期:115-06-25 點閱次數: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