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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112)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應徵之營業稅100%

財政部表示,為穩定物價,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自本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財政部說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去(111)年2月7日起至本年6月30日止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近期國際農工原料價格雖回落,惟價格仍處於高檔,加以俄烏戰爭僵持等通膨風險因素續存,國內民生物資價格仍然居高,為從源頭減輕國內業者營運負擔,並穩定末端售價,照顧民生,鄭副院長聽取相關部會評估意見後,於本年5月15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指示延長降稅措施6個月,行政院爰依法於今(26)日核定公告自112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

財政部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響應政府政策,將上開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相關商品售價,以切合政府穩定物價美意。

新聞稿聯絡人:梁科長瑋峻
聯絡電話:(02) 2322-8146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2-05-26 更新日期:112-05-26 點閱次數: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