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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於昨(23)日邀集縣市政府落實現行房屋稅制之說明

近期部分地區房價持續上漲,基於房屋稅稅基之評定及徵收率之訂定,均屬地方政府權責,為賡續督促地方政府於現行房屋稅制下,落實房屋稅稅基之評定及徵收率之訂定,財政部於昨(23)日分別邀集相關地方稅稽徵機關,就推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及落實依法重行評定房屋稅稅基二個議題,進行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

財政部表示,上開會議相關內容業於昨(23)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該部將於現行房屋稅條例之規範下,賡續督促地方政府,視地方實際情形就持有多屋者訂定差別稅率,該徵收率之調整不影響自住住家用房屋之稅負,俾維護居住正義,並使房屋稅負更趨合理化。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易芬
聯絡電話:(02) 2322-8259
 

發布日期:110-11-24 更新日期:110-11-24 點閱次數: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