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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15張中1,000萬元特別獎、12張中200萬元特獎,請中獎人於領獎期限內領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1年11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1174120,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59276913,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中獎發票計15張、特獎中獎發票計12張,開立這些中獎發票及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的營業人資料詳如中獎清冊。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12月6日至112年3月6日,中獎人應於該期間內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如開獎後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該兌獎APP只能兌領五獎、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及500元獎。為方便民眾瞭解,該署將各獎別領獎據點及提供服務時間彙整如下表:(詳附表)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亦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其中1個獎項。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中獎民眾若已在111年11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戶,111年9-10月期雲端發票中獎之獎金不論任何獎項,將自111年12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及在111年11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獎金自動匯款者,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於執行該APP之領獎功能時設定領獎帳戶,或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洽發行會員載具店家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依獎別於上表所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此外,請民眾消費時多使用行動支付並索取雲端發票,可增加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一舉兩得。

(檢附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特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中獎清冊)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宜芸  
聯絡電話:(02)23228203
 

發布日期:111-12-01 更新日期:111-12-01 點閱次數: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