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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簡介
§沿革
 
法務部廉政署於100年7月20日成立,專責於國家廉政政策規劃與執行防貪、反貪及肅貪業務。為根本整治貪腐,廉政署結合各機關政風機構著重反腐敗措施及社會參與的推動,建立民眾反貪意識,策進國家廉政建設。
 
§組織職掌
 
本署政風室預算員額2人,置主任1人,科員1人。本室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4條規定,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發布單位:政風室 發布日期:099-12-06 更新日期:113-05-08 點閱次數: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