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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1120727#1120461909下架)-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旅館業者給付外國訂房平臺業者Booking手續費之扣繳申報 張小姐 108-07-30 10:45:55 請問本旅館已請公會協助申請取得免扣繳所得稅公文,不用扣繳20%不知是否於給付時也不用申報,還是一樣要於給付10日內申報扣繳申報??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dot_mstsai 108-08-01 12:00:00 張小姐詢問旅館業者給付外國訂房平臺業者手續費之扣繳申報問題 回覆如下:

1.

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非中華民國(下稱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同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次依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第13條第1項規定,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如有依法應課徵所得稅之營業利潤,但依所得稅協定有關營業利潤之規定,應減免所得稅者,應檢附相關資料,向給付人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減免所得稅。其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稅捐稽徵機關於核准時,應副知扣繳義務人免予辦理扣繳。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非中華民國(下稱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同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次依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第13條第1項規定,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如有依法應課徵所得稅之營業利潤,但依所得稅協定有關營業利潤之規定,應減免所得稅者,應檢附相關資料,向給付人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減免所得稅。其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稅捐稽徵機關於核准時,應副知扣繳義務人免予辦理扣繳。

2.

所詢旅館業者取得免扣繳所得稅公文,是否應於給付10日內辦理申報一節,涉個案事實認定,請提示相關資料,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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