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財政部106年2月24日台財稅字第10604506690號令規定,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至107年12月31日止,得免開立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動報繳稅款。
二、臺端如有個案疑義,請洽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協處。
二、臺端如有個案疑義,請洽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協處。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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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境外電商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之起始日期 | Sming | 107-05-28 08:29:20 | 對於消費者直接付費給境外電商(如:Adoda訂房網站), 目前境外電商均開立收據, 請問依據目前法規規定, 最晚何時必須開立統一發給消費者座位報帳憑證, 在此日期之前是否收據亦為合法憑證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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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fchi | 107-06-01 12:00:00 |
Sming提問境外電商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之起始日期
回覆如下:
一、依財政部106年2月24日台財稅字第10604506690號令規定,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至107年12月31日止,得免開立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動報繳稅款。
二、臺端如有個案疑義,請洽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協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