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自107年1月1日起,個人居住者獲配其所投資國內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分配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至107年1月1日以後獲配屬86年度以前之股利或盈餘者,不適用新制課稅規定。謝謝您的提問。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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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日以後獲配的股利包括公司106年度以後的新制盈餘,及105年度以前年度盈餘(含86年度以前年度盈餘?)、即舊制盈餘均可適用股利 | 黃居財 | 107-04-02 06:37:01 | 請教:||107年1月1日以後獲配的股利包括公司106年度以後的新制盈餘,及105年度以前年度盈餘(含86年度以前年度盈餘?)、即舊制盈餘均可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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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fchen | 107-05-03 12:00:00 |
回應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適用範圍
回覆如下:
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自107年1月1日起,個人居住者獲配其所投資國內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分配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至107年1月1日以後獲配屬86年度以前之股利或盈餘者,不適用新制課稅規定。謝謝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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