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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1120727#1120461909下架)-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所得稅率20%以上不得享有學齡前/長照扣除額 皮皮 111-04-25 00:45:00 所得稅率20%以上沒有補助就算了,為什麼不能有扣除額,好像20%以上養老人小孩都不用花錢一樣。20%的起扣點才12x萬,雙薪家庭如果在20%,工作都不輕鬆,根本不可能自己照顧小孩跟老人,一定得花錢處理,卻沒有扣除額,根本是處罰。而且台灣目前還是很多人都領現金,所得稅20%只針對抓得到的所得,很多領現金或是未申報所得的根本抓不到,只有在公司行號上班的受薪階級最倒霉, 希望能夠不要排富,或是加強查所得的措施,國民都應該有納稅義務,而不是只有受薪階級。 例如一堆人保工會勞保卻沒有申報任何所得,所以任何綁所得稅率的福利都能領卻不用繳任何稅,勞保從政府那邊拿到的補助額還比受薪階級多(受僱員工勞保政府出一成 職業工會勞保政府出四成)不用繳稅 跟政府拿的補助還比較多 申請各種綁所得稅率的福利、老了還能跟受薪階級一樣去領勞保老人年金。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賦稅署 111-04-29 11:52:32

有關民眾建議放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排富條款一案,謹說明如下:
一、上開2項扣除額訂有排富條款係基於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並兼顧租稅公平予以訂定,依109年度申報統計資料,該年度列報總扣除額占全部所得之比率高達63%,且適用稅率在12%以下之申報戶占總申報戶之比率達95%。其家中如有5歲以下子女或符合條件之身心失能者,即可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或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已涵蓋大多數申報戶。 
二、另為遏止逃漏稅及維護租稅公平,各地區國稅局現行每年均針對高逃漏風險之案件訂有查核機制,財政部也將持續針對類此案件積極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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