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6.7.3台財稅字第10604607110號令
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
2.
106.7.13台財稅字第10600521780號令
修正「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規定及附件2、附件5、附件7、附件8,自106年8月1日生效。
3.
106.7.14台財稅字第10600561240號令
訂定「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辦理代使用者指定帳戶並記錄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儲值情形作業規定」。
4.
106.7.19台財稅字第10604612580號令
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5.
106.7.19台財稅字第10600064480號令
核釋「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之車輛,准予比照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本文後段及但書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
6.
106.7.24台財稅字第10600559380號令
修正「民營退稅業者及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06年9月1日生效。
7.
106.7.26台財稅字第10600596370號令
廢止本部77年5月10日台財稅第770531950號函、92年1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0203號令,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其教育勞務及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自107年1月1日生效 。
8.
106.7.28台財稅字第10600029170號令
核釋公司進行分割按「企業併購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申請租稅優惠及第2項列管事項相關規定。
106.7.3台財稅字第10604607110號令
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
2.
106.7.13台財稅字第10600521780號令
修正「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規定及附件2、附件5、附件7、附件8,自106年8月1日生效。
3.
106.7.14台財稅字第10600561240號令
訂定「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辦理代使用者指定帳戶並記錄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儲值情形作業規定」。
4.
106.7.19台財稅字第10604612580號令
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5.
106.7.19台財稅字第10600064480號令
核釋「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之車輛,准予比照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本文後段及但書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
6.
106.7.24台財稅字第10600559380號令
修正「民營退稅業者及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06年9月1日生效。
7.
106.7.26台財稅字第10600596370號令
廢止本部77年5月10日台財稅第770531950號函、92年1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0203號令,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其教育勞務及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自107年1月1日生效 。
8.
106.7.28台財稅字第10600029170號令
核釋公司進行分割按「企業併購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申請租稅優惠及第2項列管事項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