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6.5.1
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10181號令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自106年5月1日施行。
2.
106.5.2
台財稅字第10600502920號令
核釋建設公司配合政府政策之建築開發案,其土地取得日為契約簽訂日,並據以認定應否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計算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3.
106.5.5
台財稅字第10604569050號令
核釋「貨物稅條例」第4條有關貿易商購買進口車輛運銷國外申請退還貨物稅應檢附證明文件之規定。
4.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11號令
增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12條之1、第13條及第19條條文。
5.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21號令
增訂菸酒稅法第20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7條及第20條條文。
6.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31號令
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3條、第13條、第14條及第18條條文。
7.
106.5.10
台財稅字第10604573820號令
廢止本部100年5月6日台財稅字第10004500190號令,有關「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買受人免繳納營業稅之給付報酬限額」,自106年5月1日生效。
8.
106.5.16
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15615號令
106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條文,自106年6月12日施行。
9.
106. 5.17
台財稅字第10604577150號令
廢止本部102年5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200022530號令,有關特定營業人因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事務代墊稅款,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10.
106.5.17
台財稅字第10604006020號令
核釋「所得稅法」第33條有關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費用認列規定。
11.
106.5.23
台財稅字第10504692290號令
訂定「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12.
106.5.25
台財稅字第10604581140號令
修正「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第4條、第6條、第9條條文。
106.5.1
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10181號令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自106年5月1日施行。
2.
106.5.2
台財稅字第10600502920號令
核釋建設公司配合政府政策之建築開發案,其土地取得日為契約簽訂日,並據以認定應否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計算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3.
106.5.5
台財稅字第10604569050號令
核釋「貨物稅條例」第4條有關貿易商購買進口車輛運銷國外申請退還貨物稅應檢附證明文件之規定。
4.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11號令
增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12條之1、第13條及第19條條文。
5.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21號令
增訂菸酒稅法第20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7條及第20條條文。
6.
106.5.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31號令
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3條、第13條、第14條及第18條條文。
7.
106.5.10
台財稅字第10604573820號令
廢止本部100年5月6日台財稅字第10004500190號令,有關「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買受人免繳納營業稅之給付報酬限額」,自106年5月1日生效。
8.
106.5.16
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15615號令
106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條文,自106年6月12日施行。
9.
106. 5.17
台財稅字第10604577150號令
廢止本部102年5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200022530號令,有關特定營業人因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事務代墊稅款,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10.
106.5.17
台財稅字第10604006020號令
核釋「所得稅法」第33條有關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費用認列規定。
11.
106.5.23
台財稅字第10504692290號令
訂定「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12.
106.5.25
台財稅字第10604581140號令
修正「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第4條、第6條、第9條條文。